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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資助
2017年創業資助項目申請指南
以培育具有核心創新能力,高成長性的源頭企業為目標,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和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科技型企業予以研發資助。(原創業大賽優勝項目移至創客專項計劃)
重點支持的領域有:
互聯網、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能裝備產業等未來產業;金融科技、先進制造、安全生產、資源環境等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領域。
申請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業資助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在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規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或深汕合作區內注冊的深圳企業,依法注冊成立時間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2016年度營業收入在5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申請企業至少擁有1項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申請留學人員創業資助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留學回國人員在深圳創辦的科技型企業,依法注冊成立時間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留學人員回國時間為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且未享受過本市同類創業研發資助,留學回國人員為企業創辦人及控股股東,或占申請企業注冊登記中股份 (含技術股) 15%以上比例。申請企業至少擁有1項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省科技特派員入駐企業予以優先支持。
創業資助項目申請材料:
(1)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具有組織機構代碼、納稅人識別號、社會保險登記編碼的“一照四號”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5)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6)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7)項目組成員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復印件;
(8)知識產權證明復印件;
(9)申請留學回國人員創業資助須提供: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復印件;企業信用信息單(申請人占股比例,網上打印加蓋公章);留學回國人員與申報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10)可選擇提供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國家/省計劃文件等項目技術水平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驗原件),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創業資助項目申請辦理程序:
網上申報——提交紙質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組織專家評審,答辯或者現場考察——市科技創新委會同市財政委審定(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領域資助項目由市新興高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審定)——社會公示——市科技創新委、市財政委共同下達項目資金計劃(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領域資助項目由市新興高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下達)——簽訂項目合同書——撥付資助經費。